四、分金: 
要說明分金煞之前先解密「分金」,所謂房屋分金線就是房屋中心線,指的是實務上興建房屋時,於建地上面預先釘定的中心線,這條中心線有兩個功能。
第一個功能是給工程師定出興建房屋的基準線,興建房屋時所有的施工放樣都要以這兩點與這兩點的連線為基準,以免產生施工誤差,這一點在古時候沒有經緯儀與衛星定位儀的時代相當重要。 
第二個功能是地理風水的功能,所有的建築物它的地理能量中心就在分金線,試問:一般住家有門神、廳堂觀世音菩薩與祖德保護子孫,在裡面是安全的。 那麼興建中的房屋沒有門神、廳堂觀世音菩薩與祖德保護,當建築工地施工過程,遇到當日有凶神惡煞不宜造作時怎麼辦?工程開工定分金要擇定日吉時良,所以定分金時沒有凶神惡煞的危害,一旦定好分金後,這個分金就產生照顧工地安全的功能。 
在此我們要解密分金的本質,所謂分金就是贊天箭,是第一等的法寶,讚天箭一旦射出必定穿心,除三清道祖等頂先天神聖能收服讚天箭以外,一蓋人神或凶神惡煞無法閃避讚天箭,中之立亡,所以工地在謝分金之前,內外安全由分金照顧,謝分金後屋內由祖德、觀世音菩薩與門神照顧,子孫出門在外由觀世音菩薩指揮分金照顧,少數現代建築公司、營造公司或興建房屋的業主,以為古人沒有經緯儀要靠分金線控制建築精密度,現代有了經緯儀,所以為了節省定分金與謝分金等地理師禮金,開工時自己辦理科儀,沒有聘請地理師定分金,省小錢花大錢,日後工地遇官符或凶神惡煞事故時,或罰款或賠償工安事件,殊為不智。 
也許有人會說我也聘請地理師來定分金了,為什麼一樣發生工地安全事件?在這裡我們要解密玉虛宮的相關規定,相信大家都知道,蓋房屋要請建築師申請建築執照和使用執照,否則就是違章建築,建築師為業主申請建照和使用執照時必須簽證以示負責,將來建築物如因設計錯誤導致業主損失,建築師就要負責,所以曾經有建築師因為將集合住宅各戶之間設計空氣對流互通,其中一戶一氧化碳中毒,對流導致多戶同時一氧化碳中毒,事後建築師被判業務過失致人於死,同樣的高樓建築要有結構技師簽證,所以結構技師要對結構設計安全負責。那麼地理師要不要為執行地理業務負責?答案當然是肯定的,地理師在為業主執行地理業務,禮成之前要當眾宣示:「當時所執行的地理業務如有好的由業主全體得福,該項地理業務如有錯誤,全部由地理師本人負責。」
例如:張三為李四新建房屋定分金,禮成之前張三應當眾宣示:「今日本人張三為業主李四定分金,如有地理由李四全戶得福,如有錯誤由張三負全部責任。」 那麼大部分的人會說我家的造福科儀,地理師為什麼沒有宣示?我想是他忘記了,至少我張世鐘從民國65年開始執業以來,每一件我主持的地理風水科儀一定在禮成前做這項宣示。地理師如果忘記做這項宣示,那麼地理風水的錯誤要由地理師負責30%,業主負責70%,如果地理師做這項宣示,那麼地理風水的錯誤就要由地理師負責100%,業主免責,只是沒有地理造福而已。
那麼如果地理師不願意做這項宣示,業主怎麼辦?在此提出「魯班經」最後一頁的規定,原文是『凡造房屋,木石、泥水、匠作、諸色人等,蠱毒魘魅殃害主人,上梁之日,須用三牲、福禮、橫扁一架,祭告諸神,將魯班先師密符一道念咒云:「惡匠無知,蠱毒魘魅自作自當,主人無傷」,暗誦七遍,本匠遭殃,吾奉太上老君勒令,他作吾無妨,百物化為吉祥,急急如律令。 即將此符焚於無人處,不可令四眼見,取黃、黑狗血暗藏酒內,上梁時將此酒速遞匠頭三杯,餘者分引眾匠,凡有魘魅,自受其殃,諸事符解』。 
這段魯班經翻譯為白話文是說:『興建房屋時,結構、水電、粉刷、裝修工程等等,各工種施工人員如果因為各自的技術不足或使用邪術,導致房屋主人的傷害,那麼房屋主人在上梁當日,須要準備三牲以及其他祭品與祭壇,恭請聖人伏羲、神農、黃帝、文王、周公、孔子、祖師元始天尊、關聖帝君、福德正神、巧聖仙師、魯埤仙師、何葉仙師駕臨,手拿一張魯班經後文所附的符令,口念以下咒語:「本案興建房屋工程地理師與各工種的設計施工人員,如果因為自己的專業能力不足或使用邪術導致房屋的地理風水、結構安全或施工品質的缺失,都應該由地理師與各工種的設計施工人員對各自的領域負全部責任,房屋主人不需負責也不受損傷」,將上述咒語念七遍後,所有地理風水或各種工項,如果有自己的專業能力不足或使用邪術導致房屋的地理風水、結構安全或施工品質的缺失,聖人伏羲、神農、黃帝、文王、周公、孔子、祖師原始天尊、關聖帝君、福德正神、巧聖仙師、魯埤仙師、何葉仙師等,全部與房屋建築地理風水設計施工品質缺施懲處相關的儒、道、釋三教聖神就會判決並立刻強制執行,將所有房屋建築與地理風水缺失責任懲處這工項的人員,業主接下再念誦:「我奉有太上老君命令,這間房屋如果有錯誤都是各工種人員作的,我不需要負責,房屋興建工程各工種的設計施工都化為吉祥的,請各部門聖神立刻執行」,然後將這張符令當場焚燒,焚燒時不必給其他人知道,再取一點黑狗血加在祭祀用的酒或清水裡面,敬地理師與各個工種的工頭,這樣就解除所有地理風水與各工種的施工缺施與錯誤』。
以上魯班經所寫的做法是業主要向太上老君申請符令,但是業主通常沒有辦法向太上老君申請符令,如果沒有向太上老君申請符令卻照魯班經所說的作,業主也會有假傳太上老君法旨的責任,所以玉虛宮掌教祖師元始天尊法旨授權所有的業主都可以將以上魯班經的規定變通如下:『所有的地理科儀都要準備祭品,其中一定有三杯清酒或清水,禮成之前,業主可以請地理師宣示負全部責任,如果地理師拒絕負責,業主應以中央那杯酒或水敬地理師,請地理師飲用,地理師一旦飲用該杯酒或水,那怕只沾到嘴唇,就視同宣示負全部責任,如果地理師不願意飲用,業主有權將酒或水倒地上,同時對天祝禱:「本人李四,今日聘請地理師張三辦理神明廳堂佛母與祖德安座(在此以聽堂安座為例),如有錯誤應由地理師張三負全部責任。」那麼當日值日星君就會記錄本項科儀由張三負全部責任並且立刻強制生效』,以上的規定大部分地理師都知道,所以請各位賢德務必先商請地理師自己宣示,因為如果地理師真的有缺失的時候,自己宣示負全責的處罰比較輕,如果由業主將酒或水倒地上,那麼就是申請立刻強制執行,值日星君是立刻往上逐級呈報到玉虛宮,通常地理師大概回到家就立刻遭受最嚴重處罰了。 

初步知道分金之後,我們來解密分金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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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主體的屋脊正確地做法要與分金線垂直,但是偶爾有地理師忘記這項原則,將屋脊做的與分金線平行而且與門中心線重合,這時讚天箭會順著屋脊線直接射出,這種情形讚天箭是因為房屋造作錯誤射出去,不是因為業主家人受到危害由觀世音菩薩指揮讚天箭救援,所以讚天箭射出後是自動控制,以下分兩種情形討論: 
第一種情形是,這間錯誤的房屋(以下稱甲屋)屋脊線正前方很不巧有一間房屋(以下稱乙屋),甲屋與乙屋的分金或門中心線重合而且誤差小於一寸、夾角小於3度,這種情形甲屋的分金因為本身錯誤射向乙屋,會殺傷乙屋戶長人命,但乙屋沒有要危害甲屋的情形,無端受到甲屋分金射殺,這種屋脊施作錯誤產生的是分金煞,因為乙屋戶長是無辜受煞,所以分金煞在射殺乙屋戶長後會回射甲屋戶長,甲屋戶長一樣要喪失性命。 
第二種情形是甲屋前方沒有「房屋分金線與甲屋重合或者在誤差範圍內」,那麼甲屋分金煞射出後找不到要傷害甲屋的人,會直接回射甲屋戶長。 

讚天箭本來是玉虛宮設置來保護每一戶人家不受不當法師或凶神惡煞侵害的法寶,所以玉虛宮本來就授予讚天箭極高的權力,讚天箭一旦射出就是射目標的心臟穿心而過,所以真的很不巧產生分金煞的時候,受傷害的人家戶長三個月內必死無疑,其實前面提到的壁刀與路箭如果不巧產生,一樣是受攻擊的戶長三個月內必死無疑,但是因為這種傷害形成的誤差角度與尺寸很小,可說是難得一見,所以除非經過精密測量,否則不要輕易說某戶受到路箭、壁刀或分金煞的傷害,況且這三種沖煞三個月內必定取人性命,有的人入宅安居數年後,身體事業不順才說是這三種沖煞,不需測量已知是無稽之談。 五、提醒說明 
看到這裡各位賢達必然發現本解密講究明確與科學判定地理風水,這也是第二篇要提供各位賢達向神明與祖德請示範本的原因,也歡迎各位賢達就本解密所提出的內容,依照第二篇的範本向至聖仙師、關聖帝君、城隍爺或祖德請示查證。此外,一併解密地理風水之特別規定,以上所說所有沖煞以及其他任何沖煞,對於大孝、大忠之人以及其後代子孫無效,也就是符合孝經裡面「大孝尊親」的本人與子孫不受任何沖煞侵犯,請注意這裡所說的大孝尊親是擔任國家級要職、守法守德、清如鏡明如水才符合,不是說擔任過縣市長、部長、院長或總統就符合。事實上,如果擔任高官,卻濫用職權、任意舞弊,不是尊親而是羞辱祖德,以近代來說前法務部長陳定南是符合規定的,他在任期間以及卸任以後,不論黨派一致肯定清廉正直、功在國家,若有政府高官誤以為只要任過高官,居住在沖煞之屋可無害,那是他自己誤解應該自負其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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